总则
第一条 本研究院为两宋文化研究院。
第二条 本研究院是由两宋文化爱好者、专家学者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学术团体组织。
第三条 本研究院旨在汇聚国内外两宋文化研究力量,深入挖掘两宋文化内涵,传承和弘扬两宋文化精 髓,推动两宋文化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,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繁荣做出贡献。
第四条 本研究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秉持学术民主、团结协作的精神,开展各项工作。
研究范围
第五条 本研究院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:
1.两宋时期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艺术、科技、社会等方面的专门史研究。
2.两宋文化遗产的调查、整理与保护。
3.两宋文化与其他地域文化及后世文化的关系研究。
4.两宋文化在当代社会的应用与传播研究。
入会要求
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研究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.拥护本研究会的章程。
2.对两宋文化有一定的研究兴趣和基础。
3.在两宋文化研究领域有一定的成果或贡献,或有志于从事两宋文化研究。
会员制度
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1.本研究院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2.参加本研究院组织的活动。
3.获得本研究院服务的优先权。
4.对本研究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5.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1.执行本研究院的决议。
2.维护本研究院的合法权益。
3.完成本研究院交办的工作。
4.向本研究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5.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研究院。
守则
第九条 会员应遵守以下守则:
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研究院章程。
2.恪守学术道德,尊重他人研究成果。
3.积极参与研究院组织的各类活动,按时完成研究院交办的任务。
4.团结协作,共同推动两宋文化研究的发展。
5.不得利用研究院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或其他违背研究院宗旨的活动。
6.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研究院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附则
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研究院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研究院的理事会。
两宋文化研究院
2025.3.31